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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村振兴局2023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7日15时05分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支持和帮助下,紧紧围绕《安康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方式,扎实推进法治工作。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亮点及成效

一是提高站位,充分保障。市乡村振兴局坚持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列为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均认真开展述职述法报告,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律法规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并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方案,统筹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法治人员队伍建设,为法治建设工作全面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是结合实际,全面开展。为营造乡村振兴领域良好法治环境,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乡村振兴局结合巩固衔接领域矛盾风险排查化解等工作,每年制定法治建设责任清单、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乡村振兴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从制度上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有章可循。印发了《安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安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定期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法律法规”等方面展开普法学习,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工作基础。三是制定计划,持续推进。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康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市乡村振兴局结合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法制工作重点,要求各科室(中心)紧扣《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与人民生活、行政执法程序、安全监管职责密切相关的学法普法重点,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派发传单等多种普法活动,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宣传覆盖度。同时积极参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市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方案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领导带头,强化落实。局党组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与“三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党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学法普法等纳入工作实绩范围,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参与“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实行自行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法治学习制度,通过定期确定自学知识点和督促检查的方式引导自行学习,通过开展集中学习讨论的方式实现集中学习,使学法成为工作常态。五是完善机制,优化作风。以制度作保障,以机制促长效,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积极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强化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制定了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权力运行。认真梳理了本局人事、财务、用车以及资产等管理制度,并按照中央、省、市最新要求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二、存在问题不足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一是法治建设认识有待提高。个别党员干部对法治建设工作认识还不到位,认为业务工作繁忙,做好业务工作就行。二是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法制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保密检查、信息报送、法律宣传等方面落实还不够。

三、下一步举措

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需常抓不懈。市乡村振兴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一是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普法意识。充分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真正把法治建设工作拿到手上,搞好指导,抓好落实。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将法治建设工作由过去单向灌输变为与实践工作的双向互动,通过具体的业务实践树立法治的权威,充分理解法律的意义、理解法治建设、理解法律与自身的关系,培养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紧密结合实际,利用多种媒体,提高法律普及效果。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多通过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运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增强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普法教育的趣味性和渗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