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安康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1529


 一、简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制订本指南。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市乡村振兴局的机构职能、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
2、内设各科室、主要职责;
3、乡村振兴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关系全市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包括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政策及重要工作部署等;
5、乡村振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信访、举报工作的方式等;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安康市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的形式发布。

1.安康市乡村振兴局网站(https://xczx.ankang.gov.cn);

2.“安康乡村振兴”微信。

(三)公开时限
本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信息生成后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本局将根据信息的时效决定信息在网上留存的时间。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本局申请公开除应主动公开和免予公开以外的信息。本局将按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受理,并根据掌握的该信息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乡村振兴局政办科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
联系电话:0915-3214779
传真号码:0915-3214779
电子邮箱地址:akfpgj@163.com
通信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11楼,邮政编码:725000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安康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地点领取,可复制,也可从安康市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下载。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并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地址、邮箱,以便工作人员查询和答复。
2、申请方式。《申请表》填写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3、申请处理
①登记。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将收到的《申请表》登记、编号,并按照科室职责提出拟办意见,经局领导签批后,分送相关科室办理。

②答复。市乡村振兴局将及时按要求答复依申请公开内容: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信息内容或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市乡村振兴局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四、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市乡村振兴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依法行使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