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印发《安康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8日10时25分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根据《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陕乡振发(2021)15号)有关要求,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制定了《安康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长期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12317和0915-3219805   

公告单位:安康市乡村振兴局

公告单位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 

安乡振发〔2021〕10号 关于印发《安康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