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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止返贫致贫预警监测 和帮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08时25分
文件名称 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止返贫致贫预警监测 和帮扶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120226/2020-0715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乡村振兴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脱贫办发〔2020〕44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年11月16日08时25分


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止返贫致贫预警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落实好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4月23日印发的《关于建立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和省脱贫办关于加强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对标补短”工作,确保各类返贫致贫风险问题有效化解,全面巩固脱贫成果,现就进一步加强防止返贫致贫预警监测和帮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

  各县区要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常住非贫围人口实行全覆盖摸底排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紧盯因病、因残、因学、重大变故以及因灾因疫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重点关注遭受洪涝地质灾害、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以及因其他各种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困难农户,通过农户申报、镇村核查、上级交办、数据比对“四方”联动,综合到村,及时排查发现问题。

  (一)农户申报。对农户反映或诉求的“两不愁三保障”方面问题,产业、就业需求以及因灾因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易返贫致贫问题,进行收集汇总。

  (二)镇村核查。村级以“四支队伍”为主体,帮扶责任人配合,每半月对所有农户特别是建档立卡户进行全覆盖走访核查,对遭受洪涝地质灾害、因家庭重大变故及行业部门筛查预警反馈的对象,要在24小时内核查到位,全面收集汇总各类返贫致贫风险问题。

  (三)上级交办。对各级媒体监督、12317扶贫监督、电话抽查等反馈符合致贫返贫风险的问题进行核实。(四)数据比对。对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比对发现和行业部门重点监测筛查反馈风险户进行核实。

  二、综合研判

  各县区根据镇村排查摸底情况,坚持村级初审、镇办会审、县区审定程序进行分级研判,研判确需纳入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管理由镇办申报、县级审定,对在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之外的一般农户中因其他各种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以及因灾因突发事件需要帮扶的临时困难农户是否确定为应急户由村级申报、镇办审定。

  (一)村级初审。村级承担监测预警工作的主体责任,每村要确定一名监测预警联络员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具体负责收集农户申报、镇村核查、上级交办以及数据比对发现的返贫致贫风险点,由村级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初审,并于每月25日前将村级监测预警和帮扶台账报镇办审核,重大情况必须随时研判,随时上报。

  (二)镇级会审。镇办每月汇总各村监测台账,召开党委会或专题会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并向相关单位提出动态帮扶建议。镇村两级可解决的,由镇村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点,镇村无法解决的,按照因病、因残、因学、重大变故、因灾等致贫返贫风险,建立镇级监测预警和帮扶台账,并于每月底前将镇级核查情况以及帮扶需求同步报送县区脱贫办和相关行业部门。

  (三)县区审定。县区脱贫办根据镇办上报的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台账,及时审定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名单及帮扶需求,建立县级预警监测和帮扶工作台账。并将审定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名单反馈镇村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并将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及影响较大的问题梳理汇总,提交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三、精准帮扶

  各县区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的具体情况,落实预警监测工作责任,脱贫监测户预警监测责任人为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边缘户预警监测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应急户预警责任人为村组干部,排查情况每周五上传一次信息,监测户和边缘户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监测模块,应急户信息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应急监测模块,市县对上传信息每月10日前开展一次信息比对。要坚持县区统筹、镇为主体、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精准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及时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一)县区统筹。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监测对象帮扶工作统筹,对确定的边缘户、监测户和应急户由镇办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并按照相关行业部门职责分工迅速交办任务、明确责任、限期销号,相关行业部门要在次月10日前根据镇办上月上报台账制定帮扶方案。如本部门可解决的,由行业部门和镇办及时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点,如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县区脱贫办要加强督办,督促相关行业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帮扶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

  (二)镇为主体。镇办要承担预警监测对象帮扶的主体责任,要在组织村两委和“四支队伍”核实研判基础上,因村因户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且具备产业、就业条件的,落实产业、就业扶持,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综合保障措施,对因病、因残、因灾导致有返贫致贫风险的,进行临时救助,并第一时间将帮扶需求反馈给县区相关行业部门,与行业部门达成一致后,迅速督促村上及帮扶干部到户落实帮扶措施。

  (三)村抓落实。村级要抓好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措施的具体落实工作,县级行业部门、镇办帮扶方案明确后,村两委和帮扶责任人要迅速调配资源,落实帮扶措施,及时补齐短板,消除风险隐患。

  四、动态销号

  各县区和行业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及时跟踪问效,逐户督办落实,限期整改销号。

  (一)限期帮扶。纳入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管理的农户,各类帮扶原则上要在20日内落实到位,纳入应急户管理的农户,临时帮扶措施原则上要在10日内到位。

  (二)村级研判。村级要对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和应急户帮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成效进行综合研判,核实帮扶措施到位情况,对整改销号提出意见上报镇办。

  (三)镇办审定。镇办根据村上上报的预警监测对象整改销号名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逐户核查,确认帮扶措施到位后,可召开专题会议审定销号,并将监测对象解除风险情况上报县区脱贫办备案。

  (四)县区备案。县区脱贫办根据镇办上报的预警监测对象销号名单,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抽查核实工作,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核实无误后反愦镇村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标注该户风险消失,应急户要将落实帮扶救助措施及解除其困难消除风险情况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省上从9月份起,依据大数据平台信息,每月通报各县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情况及信息录入情况,重点对工作不认真、摸排不扎实、录入不及时等进行通报批评。为确保工作效果,市上将此项工作纳入脱贫攻坚督导督查重点内容,严格开展督促检查,重点对预警不及时、帮扶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约谈问责。


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