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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引领村社合一 ——旬阳县打造“支部+X+贫困户”工作机制升级版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8日15时47分  
 

  一、改革背景

  旬阳县针对脱贫攻坚中集体经济组织带动能力不强,贫困户发展动力不足,非贫困户尤其是边缘贫困群众利益难以兼顾等突出问题,按照“支部引领、合作带动、集体入股、群众参与”的思路,积极探索实践“支部引领·村社合一”新模式,打造“支部+X(各类经营主体)+贫困户”工作机制升级版,通过支部带强“X”、支部就是“X”,做到“人员合、资产合、业态合、强弱合”,将村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发展优势紧密融合,走出了一条旬阳特色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减贫惠民新路。

  全县兴办“支部引领·村社合一”合作经济组织513个,169个贫困村实现村级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吸纳1.8万户贫困户持股入社,户年均分红1900元,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的村集体经济收入由2015年的525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2158万元。计划到2019年底,所有脱贫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股权明晰、规划科学、机构健全、机制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年集体收入不低于5万元;2020 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村社合一”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村村有稳定集体经济收入。

  二、主要做法

  (一)人员合,各司其责。村“两委”牵头领办创办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通过法定程序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合作社负责人,村“两委”成员兼任理事会成员,引导村民推选有公心、有责任、有能力的村民代表参与集体经济管理,共同担当起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管理集体资产、发展集体经济等职责,构建起“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架构,既发挥党支部对经济工作的领导作用和合作社党员的带头带富作用,又按照合作社章程做好运行管理工作,在资本增值、集体增收中吸引更多群众自愿加入合作社。全县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部按照不低于70%入股份额进行社员分红,保障群众利益,不高于30%作为村集体收益积累,明确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用途,避免村集体资产流失。由于支部引领的合作社极大地带动了群众致富增收,支部号召有人听,办事有人跟,逐步扭转了传统村“两委”政治功能弱化、组织力不强的状况,把更多的群众紧紧地凝聚在了党组织周围,从而呈现出党建强、发展强的良性循环。

  (二)资产合,各尽其用。整合集体积累资金、脱贫攻坚扶持资金、支农惠农项目资金、政府和包帮单位帮扶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和固定资产抵押金等金融资本,以资金变股金的形式,入股参股合作社,明确股比,利益共享。财政出资配股。县财政设立“村社合一”壮大集体经济专项帮扶基金,配置每村(社区)不低于5万元的扶持资金,量化为贫困户的成员股,贫困攻坚期内由贫困户特定享受股份红利,脱贫后由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股份红利。帮扶单位买股。对于贫困群众无资源、无资金入股的,由帮扶单位出资购买1股,作为其原始股,享有同等收益权。项目倾斜支持。2018年全县集中500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1.8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放“5321”全额贴息产业信贷2.21亿元,重点向贫困户、产业大户、集体经济组织倾斜,解决了“空壳村”问题和合作社缺乏启动资本的难题。集体资源资产折股和社员入股。全县界定农村集体经济成员21.4万人,设立股份30.1万股,其中集体股8.7万股,向社员发放股权证6.2万本。比如,吕河镇秦家塔村成立“村社合一”桂花香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全村 349 户村民入股(每股1000元,村民不少于1股、不多于3股),股份构成主要有养殖水面折股、财政扶贫资金、帮扶单位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对其中无钱入股贫困户93户,由县级帮扶部门帮助入股资金13万元,实现了贫困户“户户入社”。2018年合作社经营收入75万元,入股股民每股分红1300元,村集体提留收入10万元,实现了集体受益、群众增收、带贫有效。

  (三)业态合,各显其能。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保障农户权益为根本,根据各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长短结合,选准集体经济合作社经营业态。创办“产业带动型”集体经济合作社。为使贫困户实现短期快速增收、长期稳定脱贫,旬阳县探索推进长短产业融合发展,村级党组织依托产业资源禀赋,领办特色产业合作社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培育拐枣、油用牡丹、烤烟、魔芋、生猪等区域特色产业,不断延伸加工链条。全县共发展拐枣30.8万亩、油用牡丹9.1万亩、烤烟6.5万亩、魔芋6.8万亩,牲畜出栏230万头。比如,赵湾镇王庄村盛康烟草合作社,2018年种植烤烟80余亩,实现收益19.8万元,其中带动贫困户6户,实现户均收益1万余元,解决贫困户就地务工20余人,最高收入7000余元,村集体收益当年达到1.8万元。同时,旬阳县激励各村党支部组织挖掘本村民俗文化、自然风光等优势,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建立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组建“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合作社。村党支部盘活土地资源,领办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条件下,引导群众将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或委托流转,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依托村集体或涉农龙头企业发展种植养殖业等。村党支部牵头,充分利用集体所有的林地、耕地等资源,采取兴办实体经济集中经营或规范发包、流转、入股其他市场经济实体等形式,增加集体收益和群众收入。比如,蜀河镇曼湾村“硒菊生态农业”合作社,按照土地优劣划分等级、换算股金,高中山坡地按200元地租换算计1股,川道平地按400元地租换算计2股,入社资金按500元计1股。2018年流转81户土地410亩,农户累计持股700股,占股权53.8%;村集体投入资金30万元,持股600股,占股权46.2%,形成农户与村集体共同持股、共同经营的合作模式。

  (四)强弱合,各得其所。按照“农民自愿入股、社会各方扶持、合作统一经营、收益合理分红”的原则,广泛吸纳群众入社,把创业大户、致富能人招引进来,带动资金匮乏、技术欠缺、劳力不足的贫困户共同发展,形成强弱搭配、以强带弱,既改变了过去资产资源只向能人大户控制的专业合作社集中,又采取了为贫困户财政配股、帮扶单位买股的方式,使贫困户有了以钱生钱的股本和“造血”功能,避免了过去对贫困户短期“输血”、一给了之的简单做法。由于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在合作社均有收益,也减少了贫困户与非贫困户政策待遇相差较大而形成的矛盾。比如,赵湾镇华山村“村社合一”生态农业合作社,吸纳全村98%的村民入社,以统一供种、统一技术、统一收购形式,2018年发展无公害蔬菜700亩,统一收购社员蔬菜60余万斤、销售收入82万元,社员分红收入8万元,集体提留公积金公益金5万元;该合作社还将集体的300亩水面、500立方米冷库入股邻村合作社,年收益3万元。

  三、主要特点

  (一)支部引领是村社合一的发展前提。通过“支部引领·村社合一”的实践探索,旬阳县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得到了较快发展,有效解决分散经营的市场竞争力低的问题。旬阳县之所以把“支部引领·村社合一”新模式作为“支部+X+贫困户”工作机制升级版,原因在于,过去集体经济实力较弱,支部只能依靠龙头企业、致富能人等市场经营主体“X”带动贫困户发展,但在具体实践中,支部承担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与市场主体“X”的趋利性时常产生矛盾,一旦监管不力,就会出现“富了老板、丢了乡亲”现象。“支部引领·村社合一”新模式,使支部为广大群众谋利益的政治属性与集体经济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属性吻合,减少了原有工作机制中“X”的中介作用,客观上形成了支部带强“X”、支部就是“X”,使全体村民共享发展理念有了新的实现载体。

  (二)任人唯贤是村社合一的发展关键。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领头人是决定合作社能否发挥作用、发挥多大作用的关键。因此,支部领办合作社,必须要有一个懂经济、善管理、有公心、愿奉献的带头人。旬阳通过大力实施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和“能人带动”工程,选优配强带头人队伍,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带领致富和经营管理能力培训,把农村党员、干部培养成发展能人,把发展能人培养成农村党员、干部,为全县推进“村社合一”提供了人才保障。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旬阳县确定支部书记兼任合作社负责人方式不一定是担任理事长,可以作为理事会成员出现,以防止部分村支书记不懂经营而造成集体经济重大损失。同时,旬阳县抓紧制定村干部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的合理薪酬办法,防止出现新一轮“大锅饭”而影响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三)选准产业是村社合一的发展核心。“支部引领·村社合一”新模式,将党组织在政治、组织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与合作社在技术、信息、市场、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效益和抵抗市场风险能力持续增强。但由于合作社选取的产业依然是以种养业为主,农产品周期性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不可小觑,旬阳县为了规避这一经营风险,将计划性、垄断性强的烟叶产业作为各专业合作社的首选产业,把全县有深加工链条、具备涵养成本能力的拐枣种植环节让渡给专业合作社经营,让创建老年公寓、老年服务中心进入合作社经营健康养老产业范围,使资源开发型合作社与全县强企大企捆绑经营、分散风险,扶持合作社健康发展,推动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行稳致远,最大限度减少财政资金、扶贫资金和群众入股资金投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