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0日11时07分 |
1.通报完成进度比例中的任务基数以“安脱指发【2018】14号”文件为依据,时间截止6月底;2.电力保障中紫阳、平利、镇坪、旬阳、白河5县无户表改造任务;3.产业脱贫、就业脱贫县区已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不再进行排名。 | |||||||||||||
Copyright © 安康市乡村振兴局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2001423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40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108号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建设大厦1号 电话:0915-3214779 邮政编码:725000 技术支持: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