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2日10时29分 |
根据安康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安脱办发〔2018〕41号)规定,现将2018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为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的十条意见》,安排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资金3900万元,其中:倾斜支持汉滨、紫阳、岚皋、白河4个深度贫困县(区)脱贫资金2600万元,支持10个县区深度贫困村、特殊困难群体脱贫资金1300万元。
二、为搭建贫困户就业、农产品销售、技术培训等综合服务平台,经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安排扶贫大市场建设资金1000万元。
三、为持续抓好“以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建设,经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安排全市10个统筹试点建设引导资金及试点2017年度考核优秀奖励资金共计2600万元。
四、为支持镇坪县2018年整县摘帽,经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安排镇坪县整县摘帽支持资金300万元;
五、为支持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经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安排10个县区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补助资金200万元。
监督举报电话:0915-12317
0915-3219805
附件:2018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统计表
安康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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