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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局对贫困计生户精准扶贫“五优先”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6日17时26分  
 
市扶贫局高度重视人口与计生工作,始终坚持把扶贫开发各项工作与计划生育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扶贫重点村建设、移民示范村建设、小额信贷扶贫、“雨露计划”劳务技能培训、科技实用技术培训、大学生资助等扶贫开发项目的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上优先安排计生户,扶贫优惠政策针对计生贫困做到“五优先”。
      一是产业扶持优先。优先把在册贫困“计生两户”列为低收入农户生产发展项目扶持对象,对发展传统种植养殖业的贫困“计生两户”,按标准每户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补助,对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和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业的,按标准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补助。
      二是项目扶贫优先。优先把在册贫困“计生两户”纳入产业化扶贫项目扶持范围,根据贫困“计生两户”实际情况,相应给予参股分红、土地流转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的扶持。
      三是贷款扶持优先。优先把在册贫困“计生两户”列为金融扶贫项目对象,对贷款发展产业的贫困“计生两户”,给予贷款额度不超过50000元的贴息补助。
      四是教育扶贫优先。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计生家庭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中等职业教育及两年以上技能培训的应届新生,优先实施补助,每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对移民搬迁的计生家庭及贫困“计生两户”劳动力优先实施“雨露计划”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计生家庭考上国家计划内招生本科院校的学生,优先落实资助,四年累计资助12000元。
      五是住房扶持优先。优先把贫困“计生两户”列为避灾扶贫搬迁对象,在按分散、集中、楼房化安置三种类型,每户分别补助3万元、4万元、5万元的基础上,通过“交钥匙工程”,建设6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优先安置计生贫困群众。